我们每年都交医保,为什么只能当地有效,在外地就医不认同?

zzr 2021-12-11 17:44:04 249 浏览 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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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并不是在外地就医不认同,而是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全国联网。其实医疗保险大的原则是全国是统一的,全国各地也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来执行的。但由于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哪里缴纳,在哪里就医,在哪里支付医疗费用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按照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医疗保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所以医疗保险具体的实施细则,都是要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来执行医保全国联网。在当地缴费,在当地看病就医,计算为当地的缴费年限,享受当地规定医疗报销待遇,这些都是以统筹区来作为规范。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基本上是只能在统筹区的范围内使用,跨统筹区使用,涉及到费用的结算问题,地区月地区之间费用的结算标准不是完全统一的,所以异地之间的结算系统只能通过互相签订协议,互相认可的方式来执行,这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利益关系所产生的结果。

要打破这种利益关系之间产生的不平衡,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但是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需要做的工作还比较多,短期内可能还难以实现,从最近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相关信息中,也没有提到提升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问题医保全国联网。十四五规划中也只提到了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并没有将医疗保险的全国统筹写入十四五规划之中,可见医疗保险的地方特性还是比较强的,只是强调了医疗保险门诊异地结算。

之所以只只强调医疗保险的门诊异地结算,主要是住院费用的异地结算系统已经建立,只要在异地就医之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可以实现住院费用的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这个系统目前已经成熟;但是门诊费用这一块,由于涉及到面更广,群众的要求更加强烈医保全国联网。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定,今年年底之前,基本上要实现医保门诊费用的异地结算。这样我们今后的社保卡,就可以在全国大多数的定点药房刷卡买药了,也可以在异地门诊看病就医时,享受门诊异地结算的便宜。

我们缴纳的医疗保险,也并不是只在当地有效,但是由于是属于属地化管理的性质,我们缴纳的医保费用全部归当地的医保基金管理,所以大原则是只能在当地看病就医,当地无法确诊或是无法治疗的疾病,才可能通过转诊的方式,或是异地就医的方式办理,其目的主要是解决钱从哪里支付的问题医保全国联网。不管是采取哪种结算方式,其实医疗费用的报销都是参保地的医保部门负责,钱都是要从参保地的医保部门支付出去,这就是属地管理的本质。如果今后出现医保费用是由省级统筹或是管理,再过渡到由国家医保局统筹和管理,只有这样医保才能在全国哪里都可以自由报销和自由使用。

如果实现这种状态,可能就会导致县级以下的医院没有人看病,大城市大医院更加人满为患,北京上海等地的大医院可能无法接待更多的患者,但部分地市级医院,县级医院无病人的状况就会发生医保全国联网。由于各种问题都有可能会发生,而参保人员在哪里看病,想在哪里看病,需要一个引导作用,需要一个杠杆来调节,这个杠杆就是医保基金的报销功能,就是逐级就医,属地管理的功能。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每年都在交,为什么只能在当地有效,这既是统筹层次的问题,也是医保体制中属地化管理模式的体现,最终涉及到的就是钱从哪里支付的问题医保全国联网。但并不是在异地不认同,异地也能认同,但需要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异地没有收取你的医保费用用,钱肯定是在哪里缴纳的只能在由哪里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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