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律师是否应该与被告人家属联系商议辩护事宜?

zzr 2021-12-16 09:12:08 365 浏览 新闻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劳荣枝的案子一审已经开过庭,被告人劳荣枝的家属指责援助律师不与家属联系,消极辩护,损害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网友与劳荣枝开过房。很多资深律师评论称,援助律师没有义务与被告人家属联系,援助律师可以独立行使辩护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援助律师是否应该与被告人家属联系商议辩护事宜网友与劳荣枝开过房?

单纯从司法实践来看,援助律师不联系被告人家属是一种常态,但并非没有联系的必要网友与劳荣枝开过房。很多刑事案件,如果被告人家属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或者退赃退赔,取得刑事谅解书,被告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对于律师的辩护工作是有重大帮助的。从律师辩护工作来说,主动与被告人家属联系,商议辩护策略,协助搜集整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材料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说被告人曾经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国家甚至国际荣誉,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提交这些证据资料,对法院量刑判决还是很有帮助的。说援助律师没有义务与被告人家属联系的律师,对于律师基本职业道德操守是有所欠缺的。

援助律师是否应该与被告人家属联系商议辩护事宜网友与劳荣枝开过房?

律师要尊重法律,要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网友与劳荣枝开过房。律师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来进行辩护工作,如果法院都还没有判决被告人有罪,辩护律师就已经认定其罪大恶极、十恶不赦,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去辩护,即便本身没有消极辩护的具体行为,也会被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诟病。

援助律师是否应该与被告人家属联系商议辩护事宜网友与劳荣枝开过房?

援助律师本质上与委托律师没有区别,都是为当事人的利益服务的网友与劳荣枝开过房。不能因为援助律师没有获得经济收入,委托律师获得了经济收入,就区别对待。我就知道一些援助律师消极辩护的事情,从审查起诉到开庭只会见一次被告人,不与被告人家属联系,也不主动为被告人调查搜集有利的证据资料。律师行业内将这种行为称之为“走过场”,配合公诉机关和法院办案而已。如果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做到这种程度,被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投诉辱骂也就不奇怪了。这种援助律师的行为,也违背了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初衷。

免费拨打
试管方案测评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