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孕问答:[法律考试]《刑法学(2)》问答题参考答案

zzr 2021-11-08 17:41:40 280 浏览 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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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2)》问答题参考答案

  1、怎样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备孕问答?

  答: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备孕问答。刑法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是: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的作用;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的作用。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是:概括刑法各论的作用;指导刑法各论的作用;制约刑法各论的作用。

  2、怎样认识罪状的几种形式备孕问答?

  答:可分为:简单罪状,即在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备孕问答。叙明罪状,即在条文中较为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空白罪状,即未在条文中直接表明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而是指出确定该罪需要参加的其他法律、法规。

  3、什么是法条竞合备孕问答?法条竞合时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什么?

  答: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备孕问答。原则:在通常情况下,采取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特别法条;在特殊情况下,采取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定刑重的法条。

  4、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备孕问答?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3、本类犯罪的主体分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责任能力的;特殊主体,如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4、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5、什么是背叛国家罪备孕问答?它有何特征?

  答: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中党和国家机关中职位较高、掌握党和国家重要权力的人,或者有较高社会地位、较大政治影响的人;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6、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

  答: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统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7、 武装判乱、暴乱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备孕问答?

  答: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备孕问答。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行为人一般应具有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8、 间谍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答: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备孕问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9、 危害公共安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

  10 放火罪备孕问答?它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划分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答: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备孕问答。条件:

  11、什么是爆炸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以爆炸方法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答: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界限:1、爆炸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由于法条竞合而发生界限混淆的。2、爆炸罪与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别:主观方面行是否有爆炸的故意;客观方面爆炸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3、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主观方面不同,爆炸罪是出于故意而危险物品肇事则是出于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爆炸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制造爆炸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3、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不同,爆炸罪是危险犯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结果犯。

  12、 什么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答: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界限:1、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界限。区分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放危险质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2、投放危险物质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足以危害公共安,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3、犯罪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以自然人为主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出于故意,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只能出于过失。

  13、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如何区分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答: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进行破坏,足以造成上述交通工具发生覆或者毁坏危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包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界限;当侵犯的对象者是交通工具时区别是:侵害的客体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侵害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不同,破坏交交通工具侵犯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无此限制。主观内容不同,破坏交通工具必须具有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罪只能出于毁损、破坏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必须是直接故意。

  14、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如何区分本罪与一般犯罪集团的界限?

  答: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界限:本罪以恐怖活动组织为核心。我国刑法典分则将组织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即只要行为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就构成犯罪。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15、 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劫持航空器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航空安全,即旅客和机组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航空器的飞行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按照自已的意志强行控制航空器的犯罪目的。界限:1、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2、劫持航空器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3、劫持航空器罪与航空器为对象的破坏交通工具的界限。

  16、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界限?

  答:指违反国家管理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法律法规,擅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17、 什么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罪,或者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毒害性放射、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1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备孕问答,应注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但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应当是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界限:认定行为性质的关键就在于确定行为人非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是否是为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如果行为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是为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则应依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论处;否则,便以本罪论处。

  19、 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在处理这类案件中备孕问答,如何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如何理解交通肇事扣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答: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和一般主体,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的人员即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界限:1、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件的界限。区别;主观不同,客观方面表现不同。2、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区别;侵犯的客体不同,发生的场合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完全相同。3、交通肇事罪与以驾车撞人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及以驾车撞人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区别;侵犯的客体不同,主观心理态度不同。所谓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20、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备孕问答,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界限:1、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一般责任事故的界限。区别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造成的事故是造成了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即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使生产、工作受重大损失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否则不构成本罪。2、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科学研究失败的界限。区别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行为人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3、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罪事故罪、教育设施重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的要求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4、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决水罪及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界限。区别: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特殊主体,后四种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违章发生重大事故,后四种在一般日常生产、生活中忽视安全、行为不慎发生的。

  21、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3、主观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界限:1、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二是要严格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含义;三是看销售金额大小。2、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对象是特定的。3、停止形态的认定。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4、共同犯罪的认定。5、数罪的认定。

  22、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何区别?

  答: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备孕问答。牲:1、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区别: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仅限于药品,后者包括所有的产品;2、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在5万以上即构成是一种结果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没能具体数额要求,只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则构成,是一种危险犯。

  23、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象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界限:1、区分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正确界定淫秽物品的犯围。二是应当从主观方面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牟利或传播为目的。2、区分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3、间接走私的认定。4、共犯的认定。

  24、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备孕问答,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界限:

  25、 什么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划分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答: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不分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也损害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活动的廉洁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有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主体身份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贿赂的,应当按受贿罪论处。

  26、 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备孕问答,应如何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答: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我国人民币或外币的图案、形状、色彩,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包括本国货币管理制度和外币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界限;本罪在构成上属于行为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伪造币的行为,就构成伪造货币。伪造款额多少伪造货币目的,反映危害大小,如伪造数额很少或行为人显示自已的特殊才能,数额不大,仅大朋友间出示、炫耀,并未让其在社会流通使用,不按犯罪处理。

  27、 集资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集资活动的正常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界限:1、犯罪目的不同。集资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营利活动。2、行为方式有所不同。集资是用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方法。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仅限于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8、 代款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货款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界限:

  29、 信用卡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分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信用卡业务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用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界限:

  30、 保险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保险活动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界限:1、区分保险罪与非罪的界限。2、区分保险罪的一罪与数罪。

  31、 什么是偷税罪备孕问答?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虚假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工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偷逃应纳税款的目的。注意以下问题:1、区分偷税与漏税的界限。2、区分偷税与避税的界限。3、区分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行为的界限。4、根据2002年《解释》第2条第5款的规定,纳税人、税款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2、 什么是抗税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又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4、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认定本罪:1、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2、区分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3、区分抗税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4、抗税罪共犯的认定。

  33、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也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界限:1、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2、数罪的认定。

  34、 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答: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而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要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或单位可构成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首先应当查明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依据。合法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包括:1、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2虽未经著名作权人许可,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作为3、作品超过权利保护期的。其次,应录划清本罪与一般著作权侵权行为界限。同时,应当掌握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额标准。

  35、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拥有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36、 什么是虚假广告罪备孕问答? 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在于确认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虚假广告行为情节一般,则不应以犯罪论处,适用民事或者行政处罚措施制裁即可。

  37、 合同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如何划清合同罪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本罪侵犯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成本罪主体。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界限: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利用经济合同实施了骗取对方不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必须会通过系列行为表现出来。如果表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外在行为越多,则合同罪与一般全合纠纷的界限就越是显。

  38、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备孕问答?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市场管管理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认定本罪划清以下界限:1、非法经营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2、非法经营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9、 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备孕问答?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得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的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认定本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40、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界限:1、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2、致人自杀或帮助他人自杀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3、“间接杀人”问题的认定和处理。4、“大义灭亲”案件的处理。

  41、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它与故意伤寄存器致死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指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与故意杀人罪相同,主他人的生命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实际上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界限:1、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区别二者的关键就在于查明行为人对于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什么心理态度。如果行为人是凭借人上技术、能力、经验或者客观环境等条件,自信能够避免发生死亡结果,结果却致人死亡,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对于是否发生死亡抱着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即使并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凭借的也仅是侥幸心理,就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2、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界限。二者区别:就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或者是否能够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应预见但疏忽大意没预见,导致他人死亡,就认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人不负有预见责任或者根本不可能预见结果死亡,就应认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42、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备孕问答?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答: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已满16周岁的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区分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有无伤害的故意。如果行为人虽无杀人故意,但有损害他人身体键康的故意,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属于故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既无杀人的故意也无伤害的故意,完全是由于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43、 什么是过失重伤罪?其本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答:指行为人过失致使他人受重伤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并实际上造成重伤的结果。行为人的过失中给被害人造成轻伤,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被害人因重伤而死亡,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危害结果的差异,正是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所在。

  44、 什么是 罪备孕问答?其本质特征是什么?奸淫幼女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妇女的性行为自主选择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奸淫幼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5、 怎样区分 与通奸与 与强制猥亵的界限备孕问答?

  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能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界限:通奸是指双方有配偶的男女之间或者已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之间,基于双方自愿发生性交的行为,与 有着本质区别。 强制猥亵的界限: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罪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强制猥亵罪则不是以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罪实施了性交行为,认定为 罪。3、主体范围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罪实行犯罪即是男子也可以是妇女; 罪目的行实行只能是男子。

  46、 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备孕问答?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备孕问答。

  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备孕问答。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

  猥亵或侮辱的行为备孕问答。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界限: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47、 么是非法拘禁罪备孕问答?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本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答: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和行为人实施了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明知自已的行为会使他人失去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界限:1、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看该这种拘禁约束行为是否合法及是否具有足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合法拘禁约束人为自然不能认为是犯罪如依法拘留等。2、非法拘禁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拘禁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非法拘禁持续超过3小时;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3、非法拘禁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构成犯罪,拘禁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独立犯罪的,如一般殴打等就只能以非法拘禁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果非法拘禁行为与其他犯罪存在牵连关系,如为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并加以关押、禁闭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依其中的重罪绑架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与其他行为均构成犯罪如收买拐卖的妇妇等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即应实行数罚并罚。

  48、 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在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况下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界限: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区别侵犯的客体有差异绑架罪侵犯只是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往往还有他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权利;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则只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行为方式有所不同。绑架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并且使用暴力等手段;非法拘禁罪则既可以是作为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方式,暴力色彩不太浓厚;主观方面目的不同。绑架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拘禁则以索取债务或者被害人受拘禁之苦为目的。2、绑架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绑架案件中往往会出现被绑架人受伤、死亡等情况,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不发生数罪问题,因为刑法已将其作为结果加重犯作了明确规定。通常说的撕票只能依绑架罪一罪处罚,而不应另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等。

  49、 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獐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买、接送或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满16周岁。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认定本罪:获利为目的。

  50、 什么是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备孕问答?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

  答: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向国家机关或有单位告发,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直接故意。报复陷害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等民主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它们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公民。2、对象不同。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报复陷害的对象则只能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3、犯罪的方式条件不同。诬告陷害罪的构成必须是行为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加以告发;报复陷害罪则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滥用职权才能构成。4、犯罪的目的与可能造成的后果不同。诬告陷害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而且可能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通常是为了使被害人受到政法、经济、人身等方面的损害。

  51、 什么是侮辱罪、诽谤罪备孕问答?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

  答: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江散布某种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种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区别1、行为的内容不同。诽谤罪是捏造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侮辱罪则不捏造事实。2、行为的方式不同。诽谤罪只能以口头或者文字方式实施,不包括使用暴力,而且多是不当着被害人的面前进行;侮辱罪则既可以是以口头或者文字方式实施,也可以是以暴力手段实施,而且多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

  52、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备孕问答?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逼取口供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就是具人侦查、检察、审判、职责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界限: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情节轻重不同。二、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区别在于1、犯罪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2、主体不同。刑讯逼供罪只能由司法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可以由任何公民构成。3、主观目的不同。刑讯供逼罪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非法拘禁罪则不要求以逼取口供为目的。4、行为方式不同。刑讯逼供罪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非法拘禁罪则是以非法拘禁或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由。三、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的界限。区别1、侵害的对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暴力取证罪侵害的对象则是证人。2、行为的发生场合不完全相同。刑讯逼供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暴力取证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四、刑讯逼供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刑讯逼供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因不堪忍受肉刑而自杀,对行为人应当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因未能获取口供或者对所获取的口不满意而一气之下将被害人杀死的则应当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53、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备孕问答。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务、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直接故意。划清王码电脑公司软件中心罪与数罪的界限。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一般来说应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论处而不应实行数罪并罚。

  54、 什么是重婚罪、破坏军婚罪备孕问答?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

  答: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特征: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区别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重婚罪侵犯的是一般婚姻家庭关系。2、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破坏军婚罪表现为民居和结婚两种行为形式。;重婚罪仅表现为结婚行为,而不包括同居行为。3、法定刑轻重不同。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重于重婚罪的法定刑。

  55、 什么是虐待罪备孕问答?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进行以常性摧残迫害的行为。3、犯罪主体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是在摧残和折磨家庭成员仍有意为之。界限:1、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其一虐待行为与一般的家庭纠纷的界限。其二,虐待行为构成犯罪的情节标准。2、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在一次行为中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伤害造成重伤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在虐待被害人的过程中产生了杀人的故意而将被害人直接杀害或者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56、 什么是抢劫罪备孕问答?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用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界限: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劫罪既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其客体的双重性决定了本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2、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刑法典第269条规定;犯盗窃、、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3、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未遂标准,一是认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应当以是否抢得财物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二是认为抢劫罪虽然是侵犯财产罪,但同是也侵犯了人身权利。三是认为抢劫罪是双重客体,应当在不同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标准区分既遂与未遂。如果抢劫行为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结果,则不论是否取得财物,都成立抢劫既遂。4、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为抢劫而预谋杀人或抢劫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而故意杀人的应认定为抢劫罪,而杀人是其为达到劫取财物的目的。5、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所属类罪不同;侵犯对象不同;手段行为不完全相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不同;犯罪主体不同。6、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犯罪客体不同;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对犯罪结果的要求不同;在主观内容上有所不同。

  57、 如何理解和执行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备孕问答?

  答: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263条规定是由盗窃、、抢夺犯罪转化成立的抢劫罪,即转化型抢劫罪备孕问答。条件: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捕或者毁灭证据。

  58、 盗窃罪的概念与主要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诀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界限:盗窃罪与非罪界限。盗窃数额;盗窃次数。2、盗窃罪与某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如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盗窃的,应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实行盗窃行为却窃取枪支、弹药的应当认定为盗空罪。盗窃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罪中相应犯罪论处。

  59、 罪的概念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备孕问答。界限:本罪与民事债务纠纷的界限;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凡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采取了欺骗的方法,也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罪论处。如果行为人骗借钱物用于挥霍或者非法活动而不能如期偿还,并有赖账行为的,或者本无偿还能力而骗借钱物的,则表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罪论处。

  60、 什么是侵占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界限:1、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表现在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如果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而占有他人财物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有法律依据而占有或者处分他人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2、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的界限。表现主观内容不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方式不同;行为性质不同。3、侵占罪与盗窃罪;界限。表现在犯罪对象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犯意形成的时间不同。

  61、 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本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何在?

  答: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即在本单位中担任一定的职务而主管、管理或者经手财物的人员。区别;1、的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属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对象是和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2、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3、客观方面不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而侵占罪则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拒还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62、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划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并符合法定条件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出于故意。界限;1、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不论时间长短,只要数额达到较大,便构成犯罪。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用于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的则必须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并超过3个月未还才构成本罪。2、挪用资金罪与职力侵占罪的界限。表现在侵犯对象不同;客观方面表现有所不同;犯罪目的不同。3、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的界限。表现在: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用途不是;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犯罪主体不同。

  63、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界限: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 威胁的方式不同;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64、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答: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只能是故意。界限:1、妨害公务罪与非罪的界限。2、妨害公务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3、妨害公务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65、 招摇撞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它与罪有何区别?

  答: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界限:1、招摇撞骗罪与罪的界限。表现在侵犯的客不同;犯罪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犯罪数额不同;犯罪目的不同。2、招摇撞骗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66、 什么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指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住处系统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故意。

  67、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68、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有何区别?

  答: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 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多是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交通秩序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事出有因,寻求个人特定目的的实现。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通常是人体行为;聚众优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交通秩序罪则是群体形式,是必要的共同犯罪。3、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69、 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普通的集团犯罪的界限。表现在两个概念的性质不同、犯罪目的和侵害的对象范围不同、组织结构的严密性不同。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行为人只要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有其他犯罪就构成数罪,不论其所犯其他犯罪的性质、轻重如何。

  70、 什么是伪证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诬告陷害罪有何区别?

  答: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陷匿罪证包庇罪犯罪的目的。

  71、 窝藏、包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伪证罪、徇私枉法罪有何区别?答: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主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追诉犯罪和执行刑罚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现表现为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故意。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犯罪人,窝藏转移收购对象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

  72、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答: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人。4、本罪主观是故意。界限:二者区别是:1、犯罪客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活动;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则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2、犯罪主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3、行为方式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施;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则一般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4、犯罪对象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犯罪对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73、 什么是脱逃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场所和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在认定本罪时,划清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区别的关键就在于确定行为人使用暴力手须脱逃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造成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轻伤的,应以脱逃罪处罚。

  74、 什么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界限?

  答:指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界限: 1、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过程中,造成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2、骗取出境证件并使用骗取的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3、组织并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

  75、 倒卖文物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它与走私文物罪有何区别?

  答: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划清本罪与走私文物罪的界限,区别主要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倒卖文物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走私文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海关对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活动和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2、行为方式不同。倒卖文物罪表现为境内非法倒卖;走私文物罪则表现为非法将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贩运到境外。3、犯罪目的不完全相同。倒卖文物罪的成立必须具有牟利的目的;走私文物罪则不要求以牟利目的为必备要件。4、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倒卖文物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非法经营的文物;走私文物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

  76、 什么是非法组织卖血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答:指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采供血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1、非法组织卖血罪与非罪界限。2、非法组织卖血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77、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答: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医务人员构成。4、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界限:1、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责任事故与意外事故、技术事故等的界限。2、医疗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犯罪客体不同。

  78、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有何区别?

  答: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正常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二者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方式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和行为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等其他危险废物;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则是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79、 什么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有何区别?

  答: 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这是构成本罪的必要前提。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区别:1、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是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本罪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也包括水生的。2、行为表现不同。非法狩猎罪表现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本罪则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猎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不受时间、空间以及工具、方法等方面的限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80、 什么是盗伐林木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滥伐林木罪、盗窃罪有何区别?

  答: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林木资源的管理秩序和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对林木资源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是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罪与滥伐林木罪区别是1、侵犯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的对象主要是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本罪对象则是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2、行为方式不同。滥伐林木罪是未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而任意采伐,一般为公开采伐;本罪则是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或者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多为秘密采伐。3、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构成只要具有违反森林法或者采伐许可证的规定任意采伐的故意即可。本罪则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犯罪目的。本罪与盗窃区别1、客体不同。本罪是国家对林木资源的管理秩序和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对林木资源的所有权;盗窃罪则是公私财产的有权。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森林资源以及生长过程中森林和其他林木;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3、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擅自砍伐,盗窃罪是以秘密方式。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盗窃罪主体只能自然人。

  81、 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是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仍然进行走私、贩卖、运输或者制造。界限: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进口、运输、供应、使用或者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不知道是毒品而接受委托为他人携带、运送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但物主或者知情的委托者构成本罪。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其他罪的界限。第一,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第二,本罪与罪的界限。

  82、 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其他毒品犯罪有何区别?

  答: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持有。区别关键在于正确认定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

  83、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界限:1、组织卖淫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区别(1)客观表现不同。(2)主观内容不同。2、组织卖淫罪与拐卖妇女罪的界限。

  84、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组织卖淫罪、 罪有何区别?

  答: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善良的社会社会风尚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直接故意。本罪与组织卖淫的界限: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往往与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相互交织。组织者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逼迫卖淫的,应当依照处理想象竞合的原则择一重罪论处。2、本罪与 罪界限: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是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罪侵犯的是妇女性行为自主权。2、对象范围不同。本罪对象是任何他人; 对象是妇女。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使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性服务进行性交易; 罪则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交行为。4、主观故意不同。本罪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 罪则具有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目的。

  85、 什么是传播性病罪备孕问答?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备孕问答。条件:1、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3、主体只能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4、主观是故意。

  86、 什么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备孕问答?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指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买、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备孕问答。条件;1、侵犯的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2、本罪在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3、本罪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是直接故意

  87、 什么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故意。

  88、 什么是阻碍军事行动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直接客体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阻碍军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故意。

  89、 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90、 什么是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只能是那些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4、主观是故意。

  91、 什么是贪污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一类是国家工作人中;二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个人贪污在5000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92、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区别本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备孕问答。要件:1、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3、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是故意。本罪与贪污罪界限。区别于1、主观目的不同。2、主体范围不同。3、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一同。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2、犯罪客全和犯罪对象不同。

  93、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界限: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94、 什么是行贿罪备孕问答?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与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答: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备孕问答。要件: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95、 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界限:1、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必须达到较大数额才构成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予案。2、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区别于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本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体和对象不同。本罪客体是国有资产所权,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贪污罪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在单位内部往往具有公开性;而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96、 什么滥用职权罪备孕问答?它具有啊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财产、国家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罪主观一般是间接故意。界限;1、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是在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2、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97、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备孕问答?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是过失。界限: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为方式不同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

  98、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是故意。界限: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一是从客观上看和教育界人的泄露行为是否严重。二从主观上看行为人是否存在罪过。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区别于行 为人主观的罪过形式不同。前者是故意;后者是过失。3、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控、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对象有所不同、客观不同、主观方面不同、主体不同。4、本罪与数罪的界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后故意向行贿人泄露国家秘密的,如果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可以按照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处罚。

  99、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备孕问答。界限: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100、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备孕问答?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4、主观是故意。界限:1、本罪与非罪界限。区分一是行为人主观上上否存在枉法法裁判的故意。二是枉法裁判行为是否情节严重。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区别于发生场合不同、主体不同、客观方面构成条件不同。

  101、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和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一是现役军人,二是执行事任务的预备人员和其他人员。4、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少数罪是过失。

  102、 什么是战时违抗命令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军职人员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部队的作战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3、主体是战时参加作战、接受作战命令的军职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103、 什么是战时临阵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指军职人员面临战斗时贪生怕死,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军队的作战秩序和军人的作战义务。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面临作战是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3、主体是参战的军职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104、 什么是逃离部队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国家兵役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现役军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

  105、 什么武装备肇事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的,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严重后果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军队武器装备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3、主本是军职人员主要是武器装备的使用管理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

  106、 什么是盗窃、抢夺武器备、军用物资罪备孕问答?其构成特征是干什?

  答:是指军职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军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备孕问答。特征:1、客体是军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和国家军事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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